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名称: | 外运化工上海分公司****年场区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采购的请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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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 |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谈判 | ||
项目类型: | 经营服务 | ||
公告开始时间: | ****-**-** **:**:** |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采购人名称: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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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目华北路***号 | ||
联系人: | *** | ||
联系方式: | *********** | ||
邮箱: | *********@*********.*** | ||
联合采购人: |
标段(包)信息1
标段(包)名称: | 外运化工上海分公司****年关于场区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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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编号: | *********************** | ||
采购范围及内容: | 1、采购范围: 本次上海分公司维保服务包含以下内容: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各联动信号控制系统; 自动喷淋系统(含泡沫灭火系统、室外接合器); 消火栓系统(室外接合器); 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消防广播系统; 消防电话系统; 其它建筑防火。 2、相关要求: (1)响应时间:维保单位派一名持有消防中级设施操作员四级证书人员驻厂,每周不少于24小时的现场巡查服务,实际工作时间以现场考勤机打卡记录为准,且听从甲方工作安排(从事消防相关工作),随时解决消防系统出现的故障报警等问题,随时待命。下班时间及节假日如果出现故障,须半小时内到场解决故障等问题,如工作时间及应急不满足要求,业主有权扣除部分维保费。如果是系统或线路故障,一般故障4小时内排除,较严重的故障12小时内排除,特殊故障经业主方同意可酌情延长排除故障时间。 (2)交货地点:上海市目华北路599号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上海市建筑消防设施管理规定》标准 (4)服务期限:壹年 (5)技术标准与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6)对于本招标文件未列明,除了正常设备运行消耗品外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之中。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之中。 (7)报价人应在满足采购文件中所有要求的条件下,提供一个性能价格比最好方案的报价。其中《消防系统维修更换设备报价清单》是不作为总报价的一部分,仅报单价,后续根据采购需求以实际采购为准。 (8)报价采用附件《乙方全包设备(维修更换设备清单)》主材包死,在维保过程中清单中的任何设备或其部件损坏(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及人为因素除外),更换费用包括在投标总价中,投标单位自行考虑在总价中。 (9)现场使用的维护测试用登高作业车须自行提供,费用包括在报价范围内。 (10)每项报价只允许报一个价格,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导致其报价作为非响应性报价而予以拒绝。报价人建议方案报价应特别注明,仅作为参考,不作为评审的依据。 (11)报价文件当出现前后不一致时,视为无效报价,当作废处理。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诚信要求: ①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公布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公布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关联关系禁止报价要求:供应商之间存在以下情形的,禁止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①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 ②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③不同供应商的股东中存在相同自然人的(除非供应商提供充足证据证明该情形不会影响到采购公正性) | ||
要求供应商使用**参与: | 不要求 | ||
询问截止时间: | ****-**-** **:**:** | ||
报价截止时间: | ****-**-** **:**:** | ||
文件开启时间: | ****-**-** **:**:** |
名称 | 品类编号 | 品类名称 | 规格型号 | 标准 | 材质 | 证书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品牌/原产地 | 交货期 |
****年关于场区消防设备设施维护保养服务项目 | ****** | 现场技术 | 项 | 详见工程量清单 | 1 | 项 |
序号 | 文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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