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食堂大宗食品(食用油)*次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及评标工作已于****年6月**日结束。经招标小组的综合评审,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招标人:********** *、项目名称:**********食堂大宗食品(食用油)*次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日期:****年6月**日 *、招标结果: 项目名称 拟中标单位 中标**(元) 食堂大宗食品(食用油)*次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 **.5 *、其它事项 公示开始日期为****年6月**日,公示结束日期为****年6月**日**:**止。 参加招投标的单位认为此次招标活动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以下所列部门反映。单位反映意见需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意见需实名并加盖手印,否则将不予受理。 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越州大道***号 监督部门:之江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蔡老师 ****-******** 之江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邮箱:***@****.***.** ****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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