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水稻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 (皖农机函〔****〕***号)的文件精神,我区有马鞍山市有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博望区润海家庭农场、马鞍山市启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家申报,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先建后补”和“先验先补,用完为止”的原则实施补助,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联合区财政局于4月3日、6月**日组成验收组对马鞍山市有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启望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验收工作,该水稻集中育秧实施建设项目,符合建设要求,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年6月**日-****年7月4日)。
如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张爱兔;
区财政局 :****-******* ,丁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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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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