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预防接种门诊建设采购项目
*、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苏州冷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若水路***号*****
被投诉人:被投诉人1:浙江建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被投诉人2: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县域医共体)
地 址:被投诉人1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北路祥源商贸城2幢2楼;被投诉人2地址:景宁畲族自治县复兴东路**号
序号 | 相关供应商 | 供应商地址 |
1 | *************** | 苏州市工业园区月亮湾路**号慧湖大厦北楼**楼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 - | - |
*、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苏州冷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投诉人)在《质疑函》中已提交伏泰公司产品不符合招标文件参数要求的相应资料及事实依据,代理机构在《质疑答复函》中认为投诉人属于主观臆断,未核查伏泰公司产品实际情况,或者出示伏泰公司产品符合招标文件参数要求的证明依据,敷衍回复相关检测报告待履约验收时核查,投诉人认为所提供资料足以证明伏泰公司没有生产该招投标文件指定产品的经验和能力,存在虚假应标。
*、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招标文件第*章招标需求中“冷库智能传输系统”的参数要求为9.1配备***机器人传输管道,采用不锈钢保温材质、魔垫和双层真空玻璃,可根据现场实地场地灵活布局;9.2 ●***机器人采用魔毯导航方式,数量≥3台,外形尺寸≤*************,额定载额≥0.***,支持接触式自充电模式,充电5分钟可持续运行至少4小时,运行速度≥1.**/***,机器人能在各个方向上快速移动而不受其他机器人影响; 9.3 具有高容错性,某个设备故障不影响其他设备正常运行,故障设备移除后可恢复操作使用;9.4 具有可扩展性,可根据业务量增加,灵活增加运输设备,不需要进行其他任何改造。经查,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关于“冷库智能传输系统”的技术规格均响应采购文件上述要求,并无偏离。*、招标文件第*章招标需求中“冷库智能补苗系统”的参数要求为**.1●采用台面型设计,节约空间,台面需包含补苗机械手、补苗料箱和疫苗存储货架,整机尺寸≤ ****************;**.2●配备1台*轴智能补苗机械手,机械手臂展≥******,采用吸附方式取苗,单只疫苗补苗时间≤***,吸盘规格可自匹配疫苗包装盒大小,无需更换机械手,操作灵活;(验收时提供第*方具有***和****资质的智能机械手的***%负载测试报告,需至少包括距离准确度与距离重复性测试)**.3配备**智能立体相机,视野范围≥*********,数据分辨率≥****像素,支持高速扫码识别,搭配智能补苗机械手,实现无序抓取和自动识别疫苗信息;**.4●配备至少3台 独立疫苗存储货架,无需根据疫苗品类分类补苗,可支持*次性无序补苗数量≥***支。经查,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冷库智能补苗系统”的技术规格均响应采购文件上述要求,并无偏离。*、招标文件第*章招标需求中“接种台储苗柜”的参数要求为●与接种台同等高度定制设计,高度≥*****,采用独立压缩机主动制冷,配备≥3层储存抽屉,配备≥**寸***显示屏,支持物理按钮开锁方式取苗,内嵌扫码识别装置,支持触屏点选疫苗信息、扫码识别疫苗信息和****、***、串口等多种串口接口。经查,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接种台储苗柜”的技术规格均响应采购文件上述要求,并无偏离。 *、招标文件第*章招标需求中“冷链监测系统”的产品认证资质要求为5.5 所投温度监测设备具备省级法定计量单位出具的《温湿度传感器温度系数测试报告》,验收时提供报告扫描件进入响应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经查,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冷链监测系统”的产品认证资质是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并无偏离。 *、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格式中5.1条、9.2条、**.5条中约定了货物与响应文件相*致,并按采购合同规定或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等要求组织对投标人履约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项技术、服务等要求的履约情况及约定了相关的违约责任。
2、处理结果:投诉人苏州冷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依据已提交***************官网公布的产品现场应用视频、温州市郭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项目的现场应用、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家社康中心后补式冷库项目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公示的测试报告推定***************在本次项目提供的“冷库智能传输系统”功能、“冷库智能补苗系统”部分功能、“接种台储苗柜”部分功能、“冷链监测系统”产品认证不符合招标文件的参数要求,为虚假应标,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综上,投诉人苏州冷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智慧预防接种门诊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号的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第(*)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处理日期:****年**月**日
*、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景宁畲族自治县财政局
2、联 系 人:***
3、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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