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泉鸳水风景区(*泉公园)建设项目 已由 邢台市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邢开行审投资备字〔****〕8 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项目占地 ****亩,立足*泉复涌源点,高标准规划建设*泉公园(*里河以北为北区,主要涉及狗头泉、黑龙潭区域;*里河以南为南区,主要涉及*泉坑、葫芦套区域),整体实施*项工程,分别是生态河道景观工程、坑塘治理工程、泉文化节点景观工程及服务配套设施工程,具体内含泉眼及泉文化展示、连通水系、水面岸线改造、园林景观建筑、园路铺设、乔木、灌木及花卉、草坪、广场、停车场等,并进行景区化打造,以*里河为'驾水之背’打造滨水微度假休闲景区。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和各项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的施工。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承诺无在建工程。
3.1.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
3.1.4信誉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为准)
3.1.5其他要求:(1)委托代理人(如有)、拟任项目负责人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标段的投标;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级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报名。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 **:** 至 ****-**-** **:** ,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经济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上发布。
本项目实行评定分离制度,按照“邢台市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关于转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并结合“中共邢台市委办公室、邢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邢台市加强和改进招标投标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文件要求。
受理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名称:******
电话:****-*******
电子邮箱:******@***.***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泉鸳水风景区(*泉公园)建设项目 | 中标人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邢台市信都区守敬北路**号 | 地址: | 高东街与北*环交口西南角尚客优酒店4楼***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盛典苏州支行 |
帐号: | / | 帐号: | ********************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