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有效期至2015年8月1日)。软件开发、销售、维护、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维护;计算机及配件、计算机消耗材料、办公用品、电子产品零售;设计、制作、发布国内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国家对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代理国内报纸、电视广告业务;公司联系接洽房地产中介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有效期至2015年8月1日)。软件开发、销售、维护、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计算机网络维护;计算机及配件、计算机消耗材料、办公用品、电子产品零售;设计、制作、发布国内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国家对其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代理国内报纸、电视广告业务;公司联系接洽房地产中介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