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地基与基础、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园林古建筑、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防水、防腐保温、金属门窗、河湖整治的工程、钢结构工程(除专项)、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不含电力设施)、土石方工程、环保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管道工程、体育场地设施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机电安装;工程规划、勘察设计、招投标、造价、监理、检测;土地整治工程施工;土地开发;土地复垦施工。)